在配電系統中,當微機保護裝置正處于正常運行狀態時,由于人為因素導致微機保護裝置使用不當,往往會引起電力系統的不安全,給人們的正常生產和生活帶來不便或損失。因此,使得微計算機保護裝置的操作已經引入了一些相應的規定。
1.現場電力工作人員應定期取樣并檢查微機保護裝置并校準時鐘。如果無法保證時鐘的準確性,請不時檢查時鐘。
2.激活微機保護后,應進行信息記錄和復位信號,并將動作狀態和測距結果報告給調度量負責人。
3.當微機保護裝置運行中出現異常或保護動作信號時,現場電工應及時檢查保護柜的信號指示,檢查液晶屏的顯示內容和打印機報告,并立即通知調度人員。負責人員應立即到達現場處理。
4.當微機保護裝置的插件異常時,負責人應將其替換為備用插件。更換備用插件后,應根據需要檢查整個保護裝置。嚴禁在運行之前對保護插件進行現場維修,并且異常插件必須送至維修中心或制造商進行檢查。
5.當在微機保護裝置中使用的交流電壓,交流電流,開關輸入和輸出電路或該裝置的內部操作以及繼電保護人員在現場更改固定值時,應禁用整個微機保護裝置。
6.現場電氣人員應確保打印報告的連續性。嚴格禁止隨意撕裂或放置打印紙。妥善保管打印的報告,并將其及時移交給負責人。當不執行任何打印操作時,應將打印機的防塵蓋蓋好并推入。在防塵蓋內,現場電氣人員應定期檢查打印紙是否足夠以及書寫是否清晰。
7.如果具有高頻保護功能的微機線路保護需要停止直流電源,則應在禁用兩側的高頻保護設備后停止直流電源。